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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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好的酒店 下次还会选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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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不错,靠海,环境很好,很安静
吴大:好评
这是第二次入住这家酒店。本身可以说是鼓浪屿一景,据说是岛上唯一的四星酒店,环境没得说。还有电瓶车接送码头,这些都是优点。但是,我要说但是,酒店的房间设施顶多算的上三星,这个我之前住过,也有所准备。但是作为一家星级酒店,你们的服务在哪里?因为带了宝宝,随后问酒店要了婴儿床,但是婴儿床太低,没法和大床相连,于是说把婴儿床退了。然后后面发生的事让我无语了。来了2个服务人员,刚开门就看到2张臭脸,撇着嘴说"床不要啦?怎么啦?我们把床拉过来很远的,就不要啦,云云"。我就奇怪了,再远这不是你们的本职工作吗?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星级服务,酒店的职业培训就是这样培训的?另外,房间的卫生打扫的非常不干净,床底下各种不知道放在那多少年的脏东西,只要客人看不见,就可以偷懒不打扫。顺带,桌上的台灯也是坏的。以后不会再考虑这家酒店,其他例如酒店设施等等都是可以改的,但服务是很难朝夕间改变的。